陕西省非煤矿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陕西省非煤矿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
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2〕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通知》和《意见》精神,本着规范工作、全面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标准、评审组织和奖励约束工作机制,促进企业按照“证照齐全有效、系统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班组安全建设深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原则,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和持续改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底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三等以上尾矿库60%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3年底前,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均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5年以前,80%以上中、省属非煤矿山企业、地下矿山企业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三、实施范围
(一)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确定的非煤矿矿山企业范围,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和独立生产系统应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标评审。具有多个生产系统的企业,须对应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分别进行安全标准化等级达标评审。
(二)取得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的建材、冶金、有色、地质等行业生产企业应申请安全标准化等级达标评审。具有多条生产线的企业,须对应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分别进行安全标准化等级达标评审。
四、等级设立
非煤矿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评审采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两个指标确定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3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安全标准化有效期三年,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复审或申报晋升上一等级。中、省属非煤矿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初次申报原则为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五、评审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55号)、《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煤气)》、《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陆续颁布的其他相关标准。(以上附件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
六、组织机构
(一)评审组织。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发证、授牌等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发证、授牌等工作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发证、授牌等工作由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省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省非煤矿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评审单位。一级标准化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单位由省安全监管局依据9号文确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单位由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依据陕安委办发〔2012〕9号文确定。被确定为二、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填报《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附件1),经省安全监管局同意后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七、评审程序
(一)企业自评。符合评审范围的非煤矿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应成立安全标准化达标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具备达标评审条件的,填写《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请表》(附件2),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申报(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
(二)申报程序。申请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由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初审并签署意见,经省安全监管局审查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进行达标评审。申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由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安全监管局进行达标评审。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申报程序,由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确定。
(三)达标评审。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报送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具备达标评审条件的,应及时组织评审单位进行评审。评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编制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并及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格式和主要内容要求见附件4)。
(四)审核公告。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评审单位的评审意见,按照标准化评审得分和安全绩效两个指标并结合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确定达标等级,在政府政务网站及时进行公告。对经评审不能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书面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提出复议要求。
(五)颁证授牌。对达标的安全标准化企业,二级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由省安全生产协会发放,三级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的发放单位由各市(区)安全监管局确定(式样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证书、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按照相应等级、行业统一编号。
八、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为一个周期。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
对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在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其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的达标评审意见,可作为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可以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可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可减半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据有关规定,对2013年底前未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不再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新旧等级衔接
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共5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五级为最低。新等级分为一、二、三共3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为确保新旧等级顺利衔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平稳过渡,本实施方案下发前,省安全监管局和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已认定的安全标准化企业和等级,三级及以上的继续有效,四级和五级标准化企业须在2012年底前按新标准三级标准化登记评审达标,否则不再享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称号。
十、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安全基础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也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通知》和《意见》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标准化建设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开展。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应在每个季度的第5个工作日之前,向省安全监管局报送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信息报表(附件7)。
(二)加强引导,强化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设区市要制定规划,强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正面引导,积极推广,全面启动。企业要建立安全标准化工作机构,对照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人员、资金和时限等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推动达标工作。
(三)严格监督,加强宣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对有关评审进行规范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要本着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基层、企业,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专题服务指导。加强安全专题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充分利用各类舆论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标准要求,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09年6月8日颁布的《陕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附件1、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一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
2、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请表
3、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请材料
4、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报告
5.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样式)
5.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样式
6.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牌匾式样
6.2、安全生产标准化牌匾式样
7、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报表
附件1
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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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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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 册地或社团 组织登记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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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 册号或社团组织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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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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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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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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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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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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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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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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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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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评审 级 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评审业务范围 |
金属非金属矿山 □ 尾矿库 □ 小型露天采石场 □ 石油天然气开采运输单位 □ 地质勘探单位 □ 采掘施工队 □ 建材(水泥、玻璃、陶瓷等)生产企业 □ 有色金属、黄金、钢铁等冶炼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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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员 基本情况 |
姓名 |
评审员培训证书编号 |
姓名 |
评审员培训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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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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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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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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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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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请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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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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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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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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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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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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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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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人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人 |
特种作业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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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 |
产量 万吨/年 |
产值 万元/年 |
主营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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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管机构 |
名称: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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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方式(地下、露天、小采石场、地下露天联合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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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等别(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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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生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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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级法人单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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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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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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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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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前已处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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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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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申请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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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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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机构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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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机构主要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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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创建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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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评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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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果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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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法人承诺: (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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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监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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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监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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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1. “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 “行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的地下、露天、小采石场、尾矿库等。
附件3
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申请材料
一、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请表;
2、自评报告;
3、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
4、主要开采及辅助系统的实测图、系统图(矿山企业提供);
5、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自评报告内容及要求
(1)企业简介(企业性质、地理位置和交通、生产能力和规模、就业人员、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方式和主要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创建时间及试运行时间);
(2)相关证照及人员持证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主要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教育培训内容);
(6)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
(7) 本企业主要生产及辅助系统风险辨识及可靠性分析;
(8)安全生产绩效(近三年事故、伤亡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指令落实情况。);
(9)自评结论及申请评审。
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总结及自评打分情况(附自评评分表)
附件4
××省××设区市××县
×××××××企业(单位)
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工作报告
XXXXXXXXX(评审机构)
二O一×年×月×日
(盖章)
目 录
1前言
2评审对象介绍
2.1 评审对象
2.2 评审企业基本情况
3评审机构/小组介绍
3.1评审机构概述
3.2 评审小组
4 评审介绍
4.1 评审目的
4.2 评审范围和依据
4.2.1评审范围
4.2.2评审依据
4.3 评审时间
4.4 评审方法
4.5 抽样方法
4.6 评审内容:
5 评审结果概述
5.1 各单元评审综述与建议
5.1.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5.1.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1.3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5.1.4 风险管理
5.1.5安全教育与培训
5.1.6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5.1.7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1.8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5.1.9 职业卫生管理
5.1.10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
5.1.11检查
5.1.12应急管理
5.1.13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
5.1.14 绩效测量与评定
5.2 各元素评审打分汇总表
6.评审对象主要生产及辅助系统风险辨识及可靠性分析;
7.文件评审综述;
8 现场评审综述;
9 纠正措施与建议;
10 评审结果与等级推荐意见。
11 附件
11.1企业自评报告;
11.2企业申请表
11.3 相关图纸资料
11.4 评审对象落实现场评审纠正与建议的回复
11.5 评审机构对评审对象落实现场评审纠正与建议的复核意见
附件5.1
注:二级企业证书编号为(陕)AQBXXⅡXXXX XXXX;三级企业证书编号为(陕)AQBXXⅢXXXX XXXX(X)。其中编号AQB后的XX表示矿山、尾矿库等企业类型代码,企业类型代码见下表。最后9位中前4位数为发证年份,随后4位数为序号,最后一位括号内为设区市汉字第一字。如西安市安全监管局2012年审定的第一户尾矿库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其证书编号应为:(陕)AQBWKⅢ2012 0001(西),第一户采石场的证书编号为:(陕)AQBCSⅢ2012 0001(西)。
企业类型代码表
序号 |
企业类型 |
代码 |
1 |
矿山 |
KS |
2 |
尾矿库 |
WK |
3 |
采石场 |
CS |
4 |
石油天然气开采运输 |
SY |
5 |
地质勘查 |
DK |
6 |
采掘施工 |
CJ |
附件5.2:(冶金建材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样式
证书编号规则为:
标准化企业等级。“Ⅰ”或“Ⅱ”或“Ⅲ”。 代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地区简称。一级企业无地区简称;二、三级企业的地区简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证书编号:ABQ×XX(×)XXXXXXXXX 顺序号,5位数字。一级企业每年从00001开始顺序编号;二、三级企业按省份每年从00001开始顺序编号。 发证年度,4位数字。 行业代码,见下表:
序号 |
行业 |
代号 |
1 |
冶金 |
YJ |
2 |
有色 |
YS |
3 |
建材 |
JC |
4 |
机械 |
JX |
5 |
轻工 |
QG |
6 |
纺织 |
FZ |
7 |
烟草 |
YC |
8 |
商贸 |
SM |
例:2011年的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AQBⅠJX201100001。
2011年的北京市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级企业:AQBⅡJX京201100001。
2011年的北京市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AQBⅢJX京201100001。
“×级企业”中的“×”为“一”、“二”或“三”。
“(×××××)”中的“×××××”为行业和专业,如“冶金炼钢”或“冶金铁合金”等。
有效期为阿拉伯数字的年和月,如“2013年3月”。
发证时间中的数字为中文简体大写,如“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不应用阿拉伯数字“0”。
QR二维条码图形为发证单位名称和证书印制编号,由证书印制单位发放空白证书时统一印制。
证书印制编号为9位数字编号和1位数字检验码。
附件6.1
单位名称: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级企业(矿山) 编号( 同证书编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年××月(有效期三年)
单位名称: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级企业(采石场) 编号( 同证书编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年××月(有效期三年) 单位名称: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级企业(尾矿库) 编号( 同证书编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年××月(有效期三年) 单位名称: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级企业(石油天然气) 编号( 同证书编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年××月(有效期三年)
说明:1.牌匾材料为弧面不锈钢镀钛板,长60cm,高40cm,四周加亮边(亮边宽度15mm),文字腐蚀,20mm立墙。
2.牌匾上的日期以安全监管部门公告的日期为准
附件6.2(冶金、建材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牌匾式样
企业名称 安全生产标准化 ×级企业(×××××) ××××××××颁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年××月
说明:
“×级企业”中的“×”为“一”、“二”或“三”。
“(×××××)”中的“×××××”为行业和专业,如“冶金炼钢”或“冶金铁合金”等。
发证时间中的数字为中文简体大写,如“二○一一年五月”。
附件7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报表
单位名称 |
评审系统名称 |
公告日期 |
未评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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