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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度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8〕20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0 号)要求,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高质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夯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防范化解生产安全风险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安全风险辨识为基础,强化风险管控,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一是要夯实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根本着力点,要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通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管控风险和治理隐患的整体能力;二是要夯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规定,将推进本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的重要工作事项,根据《西安市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7〕90号)明确的部门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主动认领任务,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三是要夯实各区县(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开发区)要牢固树立“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职责意识,把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作为防范化解本地区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全面系统的风险分级管控和扎实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问题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

二、准确认识短板弱项,切实增强机制建设的针对性

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多方面短板弱项亟待加强和改进。一是要解决行业领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通过前期调研摸底掌握情况来看,各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度不一致、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其中,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开展较好,其它行业领域进展缓慢。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尤其是发改、工信、交通、住建、公安、水务、资源规划、商务、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加快推进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区县(开发区)安委会要加强横向督导,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升各行业部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主动性、自觉性,要严禁“一头热”、“一头忙”的现象发生。二是要解决防范事故发生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终极目标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但从今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看,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商贸制造等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明显,因此,各级各部门在推进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时,要紧盯事故多发领域和重点部位,督导企业单位全面细致做好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定级和风险管控,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全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解决风险管控改进提升不及时的问题。风险信息辨识与管控措施的建立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成不变,特别是企业工艺、设备、材料等外在条件发生变化时,对应的风险信息和管控措施必须要及时更新完善。各级各部门要督导各相关企业单位定期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评估,对双重预防机制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的事项,应及时进行纠偏和调整,不断提升双重预防机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四是要解决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属地或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特点,着力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信息化监管水平,采取政府研发、企业使用、分级管理的方式,积极研究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将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纳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

三、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分级对标落实逐级审核报送

全市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是落实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0号)规定,分别做好行业领域企业内部风险评定分级和企业单位整体风险评估分级工作:一是要负责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企业内部风险点、危险源和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与分类分级标准,按年度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汇总,督促指导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全面推动风险点、危险源普查、辨识、分析评估工作。二是要按照《西安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附件1)规定,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编制企业内部风险点、危险源“一图两清单”风险防控手册;三是要按照《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点(单位)整体风险等级评判标准》(附件2)规定,负责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的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认定,依据企业和单位的整体风险评估认定等级,编制本行业领域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一图两清单”风险监管手册;四是要坚持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要定期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工作积极性高、成效显著的企业单位要优先作为各类评优评先推荐对象,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单位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列入失信惩戒的企业单位要作为重点审查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五是要按时完成企业内部风险评估和企业单位整体风险等级评估认定工作。10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行业领域企业完成企业内部风险点、危险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工作,完成“一图两清单”风险防控手册编制工作,并逐级报送区县(开发区)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行业部门审核认定后,报送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11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点(单位)整体风险等级评判标准》规定,完成对企业和单位整体风险的评估认定与等级划分工作,依据企业和单位整体风险等级分类分级标准,编制行业领域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一图两清单”风险监管手册,报送同级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制定全市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布图的基础信息。

四、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充分运用奖惩激励工作机制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列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事项,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保障工作经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二是要加强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西安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要求,制定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符合同类型企业特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提升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化水平;三是要严肃考核奖惩。区县(开发区)安委会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与年度安全生产各类专项任务一并安排、同步推进,要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督导巡查重要事项,不仅要看各部门任务安排部署情况,更要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否取得成效,是否形成了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一图两清单”;同时,市安委办也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建立情况通报、跟踪督办、工作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由于风险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区县(开发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于7月1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

1.西安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2.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点(单位)整体风险等级评判标准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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